新疆GPS能否代替行车记录仪, 如果你是一位有着多年经验的车主,而且车上装有行车记录仪、GPS,也许你在使用的过程中,会出现开了行车记录仪,GPS受到干扰,搜星不稳定等情况,有的时候连收音机也不能正常收听。其实,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行车记录仪工作时很容易产生电磁波,对GPS、收音机信号的接收的确会产生影响,那么如何解决这种问题呢?
首先,每个行车记录仪的品牌不同,有些便宜的行车记录仪为了节约成本而没有做技术屏蔽,电磁兼容性能不过关。只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可以达到很好的效果。根据个人经验,有两种解决方法:
1、用具有防辐射功能的手机套把行车记录仪套起来,效果非常明显,但不方便的地方就是不能随时查看显示屏。
2、用导电银漆把行车记录仪的内壳内部刷一遍,也能起到很不错的作用,而且不影响正常使用。
温馨提示:可以去网上购买,很便宜的,买2、3根就够用了。用毛笔在行车记录仪壳内刷一层,等它们自然固化1-3小时就能导电,如果想急着用,可以用吹风机烘干。虽然自己给行车记录仪做屏蔽不算很难,但是并不美观,而且有时使用也不方便。所以还是建议广大车主在购买的时候注意区别山寨行车记录仪,购买正品,这样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
新疆GPS能否代替行车记录仪使用?
随着车辆的增多,人们的安全意识也有了一定的提高。车辆的增多也导致了事故的频发,很多事故在发生之后关于事后处置或者是进行事故分析的时候,由于没有当时的现场资料就很难得到一个客观的分析和认识。正因如此行车记录仪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但是有的司机朋友对于行车记录仪却不认可,认为自己的车上有GPS,根本不需要行车记录仪。
首先从法律的从面来说,目前国内还没有对GPS进行相关的立法。其产品属性为管理类的产品,而并非国家强制执行的属性,并且GPS目前还没有一个国家的统一标准。而早在2004年的5月颁布的《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低14条就明确的规定了,用于公路运营的宰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车记录仪,交通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行驶速度以及连续驾驶和其他形式状态信息进行检查。由此可见行车记录仪的产品属性为公共安全类的国家强制执行产品,并且在2003年的10月份就出台了国家标准的《GB/T19056-2003行车记录仪》。另外在交警执法的过程中GPS所获得的数据只能作为一种参考,而不能用于交警执法的依据。而从行车记录仪中调取的数据则可以直接作为交警执法的依据。从以上可以得知,GPS是不能够代替行车记录仪的,因此拥有行车记录仪的必要性显而易见了。